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主標識形式上方采用簡體中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下方采用漢語拼音“ZHONGGUO FEIWUZHI WENHUA YICHAN”,各民族自治地區(qū)可使用當?shù)厣贁?shù)民族文字,在對外交往工作中可使用英文“CHIN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或其他文字,。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外部圖形為圓形,,象征著循環(huán),,永不消失,。內部圖形為方形,與外圓對應,,天圓地方,,表明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空間有極大的廣闊性;圖形中心造型為古陶最早出現(xiàn)的紋樣之一魚紋,,魚紋隱含一“文”字,。“文”指非物質文化遺產,而魚生于水,,寓意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源遠流長,,世代相傳,;圖形中心,抽象的雙手上下共護于“文”字,,意取團結,、和諧、細心呵護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守護精神家園的寓意;標識圖形傳達出古樸和質拙感,,一方面反映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現(xiàn)狀,,另一方面彰顯了中國政府和人民保護祖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強烈責任心和使命感,表現(xiàn)出中華民族團結,、奮進,、向前的時代精神。主標識用于正式場合,,如徽章,、機構形象展示等。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標準顏色為紅色(C25M100Y100K25)和白色,,可根據不同需要使用其他顏色,。
來源:《文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辦社圖發(fā)〔2007〕14號)
根據《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規(guī)定,文化部是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的權利人,,其授權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依照相關法規(guī)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及其使用進行保護和管理,。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使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使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應當根據規(guī)定的式樣和顏色用于相應場合,,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得更改圖形的比例關系和樣式,。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可用于公益活動和商業(yè)活動,。如果使用人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用于商業(yè)活動,應當事前向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申請人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簽訂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許可使用協(xié)議書。協(xié)議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的具體約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權利人的要求,,處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志用于商業(yè)活動的有關事務。所得收入,,全部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會定期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況報送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權利人備案,。
來源:《文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辦社圖發(fā)〔2007〕14號)